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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大會上,社福界議員陳文宜就有關推動家族辦公室參與慈善事業,提出口頭質詢,她亦關注會否容許「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」部分資金用於支持本地慈善事業或社企或公益創投基金。
署理財庫局局長陳浩濂回覆指,計劃目的及政策原意希望吸引資金來港推動相關產業發展,申請人投資的10%即300萬會用於一些本地會有策略性經濟效益的項目,會繼續聽取不同意見及考慮優化計劃。
黃浩明:考慮擴展稅務優惠範疇 鼓勵私人企業資源投入社會民生領域
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黃浩明則指,現時不少企業投入內部資源及義工時數,自發設計及營運惠及民生福利的社區投資項目,而這些項目相關開支未必符合慈善捐款稅務扣減資格,問